关于再次组织第一针疫苗接种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单位:
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,接种疫苗是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措施,应坚持“应接尽接”原则,筑牢我市的免疫屏障。为巩固我校的疫情防控成果,维护好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最后一次组织开展第一针疫苗接种工作,具体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各部门、单位负责人是疫苗接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要高度重视,亲自部署,安排组织;
二、对所属未接种第一针疫苗的师生员工(大三学生除外),开展发动宣传,组织报名工作。校内社会服务人员,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报名;
三、接种禁忌:因已开展的临床试验数据有限,以下人群不在本次接种范围。
1.年龄:小于18岁,大于60岁。
2.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荨麻疹、皮肤湿疹、呼吸困难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腹痛)。
3.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者出血性疾病者。
4.惊厥、癫痫、脑病、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和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。
5.严重的肝肾疾病、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(收缩压≥140mmHg,舒张压≥90 mmHg)、糖尿病并发症、恶性肿瘤。
6.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、HIV感染、淋巴瘤、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。
7.已知或怀疑患有以下疾病:严重呼吸系统疾病、严重心血管疾病、恶性肿瘤。
【暂缓接种】
8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。
9.发热、各种急性疾病、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,如感染性疾病(急性上呼吸道感染、感染性腹泻)。
四、确因身体原因无法接种的,每名学生、教职工、校内社会服务人员必须作出书面原因说明(附件1),并本人签名认可,各部门、单位整理汇总。
请各部门、各单位将疫苗接种统计表(附件2),于5月24日下午五点前通过企业微信发送校医院梁立文同志;将不接种疫苗的学生、教职工、校内服务人员书面原因说明,整理汇总后,于5月26日下午五点前交至校医院,校医院将核对不接种人员名单。疫苗接种率将纳入各部门、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。
学校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5月21日
附件1
不接种疫苗情况说明
单位:
序号 |
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 |
在相应禁忌症做出选择划(√) |
1 |
年龄:小于18岁,大于60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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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荨麻疹、皮肤湿疹、呼吸困难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腹痛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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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者出血性疾病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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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惊厥、癫痫、脑病、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和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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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严重的肝肾疾病、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(收缩压≥140mmHg,舒张压≥90 mmHg)、糖尿病并发症、恶性肿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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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、HIV感染、淋巴瘤、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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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已知或怀疑患有以下疾病:严重呼吸系统疾病、严重心血管疾病、恶性肿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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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。发热、各种急性疾病、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,如感染性疾病(急性上呼吸道感染、感染性腹泻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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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签名:
2021年 月 日
附件2
疫苗接种统计表
单位:(盖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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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 |
教工 |
总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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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接种第一针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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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完成二针疫苗接种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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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第一针报名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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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接种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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