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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
2017-06-12 15:39  

 

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

 

    进入夏季,随着气温的升高,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,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。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,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,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食品安全提示:

     一要选择良好的就餐场所。要查看酒店、餐馆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,一定要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酒店、餐馆。另外,要查看酒店、餐馆食品安全信誉度级别。餐饮单位经营场所设置的监督公示牌显示其级别,A表示食品安全状况优秀,B表示食品安全状况良好,C表示食品安全状况一般,要选择食品安全信誉度高一些的餐饮单位就餐。尽量不选择节日期间客流量陡增的餐饮单位,更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。

     二要科学加工食品。富含蛋白质的食品如肉、蛋及蛋制品、水产品等要烧熟煮透;四季豆类食品要翻炒均匀,煮熟,焖透;加工好的熟食应当在两个小时内食用,超过两个小时食用的,要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;不吃或少吃生食水产品;加工凉拌菜的蔬果一定要洗净消毒,现做现吃。

     三要正确选购食品。购买食品要仔细查看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。尽量选择新鲜的食物,不购买“三无”食品及过期食品;不采购未经检验的肉类或死因不明的禽类和水产品;不购买路边无证摊贩售卖的熟肉、凉拌菜、凉皮等以及摊贩自制的刨冰、冰水、果汁等冷饮。

     四要正确贮藏食品。一次食物购买量不宜太多,尽量现买现用。如有剩余,一定要及时冷藏;剩饭剩菜食用时要重新加热煮透;熟食冷藏前必须冷透;生熟食物要分别存放,且存放时间不宜过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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