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狂犬疫苗三问
2012-12-25 10:59  

狂犬疫苗三问

一、接种狂犬疫苗的对象:

狂犬病是经带毒的狗、猫等咬伤或抓伤机体而使人感染发病,发病的动物其唾液中含有大量的病毒,已感染狂犬病毒未发病的动物同样能使人发生狂犬病。狂犬病有疫苗可供预防,但无特异的有效治疗,发病后几乎100%病人都会死亡。因此做好预防至关重要。

凡被狂犬或其他疯动物咬伤、抓伤时,不分年龄、性别均应立即处理局部伤口(用肥皂水反复冲洗后再用碘酊消毒数次),并及时按暴露后程序注射本疫苗。

二、接种狂犬疫苗程序:

一般咬伤者于0天(第l天,当天)、3天(第4天, 以下类推)、7天、14天,28天各注射本疫苗1剂,共5针,儿童用量相同。严重咬伤者(头、面、颈、手指、多部位3处咬伤者,咬伤皮肤或舔触粘膜者),应按上述方法注射本疫苗,于0天、3天注射加倍量疫苗,并于0天注射本疫苗的同时,用抗狂犬病血清(40IU/kg)或狂犬病免疫球蛋白(20IU/kg)浸润咬伤局部和肌内注射。联合使用抗狂犬病血清或免疫球蛋白者,必须在全程疫苗注射完毕后再加强注射2~3剂疫苗,即在全程注射后第15天、75天或第10天、20天、90天加强。疫苗供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。儿童应在大腿前侧区肌内注射。禁止臀部注射。

三、何处接种狂犬疫苗:

狂犬疫苗是生物制剂,应在合肥市、区疾控中心或大医院计划免疫接种点注射 (校医院不具备注射条件)。

离科大最近的注射点是:合肥市传染病院,安医附院保健科(地点:安医附院一进门前方灰楼二楼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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